各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学部发布了2023年第3期应急管理项目 《双循环背景下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路径与影响机制》申请说明(具体申请说明见链接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0887.htm),请申报人员详细阅读通知及说明,于12月17日日前提交并联系科技处审核。
联系人:张玉霞 87935069
科技处
2023年11年22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立项机制,做好重大项目的立项和资助工作,管理科学部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面向科技界征集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
一、重大项目定位
重大项目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经济、社会、科技发展及国家安全的重大需求中的重大科学问题,超前部署,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和综合性研究,充分发挥支撑与引领作用,提升我国基础研究源头创新能力。
二、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重大项目立项领域条件。
1. 建议人应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积极响应国家“十四五”发展规划,精心凝练科学问题,开展大跨度的交叉研究,提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立项领域建议。
2. 所凝练的关键科学问题需具有基础性、开创性和前瞻性;目标明确,应聚焦中国管理实践中亟待解决的科学问题。
3. 国内已具备较好的研究工作积累和研究条件,优秀中青年人才储备充足,有望在所提议的研究方向取得较大突破。
(二)建议人资格。
1. 第一建议人应是一线科研人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具有长期从事自然科学基础研究的经历。
2. 第一建议人和共同建议人总数不超过5人。
3. 第一建议人和共同建议人同年只能提出或参与提出1项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
(三)立项领域建议的主要内容。
1. 立项依据。论述与建议领域相关的科学前沿及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着重阐述重大项目领域建议的必要性与迫切性。
2. 科学目标、核心科学问题及拟开展的主要研究内容。科学目标简洁明确,核心科学问题要高度凝练并具前瞻性;围绕核心科学问题拟开展的研究内容须有机联系、相互支撑,体现学科交叉性。
3. 在相关领域国内已有的工作基础。说明我国研究队伍现状及国际地位,着重论述我国是否具备开展相关研究并取得突破的基础和条件。
(四)需要说明的事项。
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征集将遵循回避制度,现任科学部咨询委员会委员不得作为项目建议人参与提出立项建议;参与重大项目指南论证和编制的专家,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该重大项目。
(五)提交立项领域建议书。
请各单位统一于2023年12月28日16:00前将“管理科学部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书”WORD版(见附件),首页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扫描生成的PDF版,发至科技处。
联系人:张玉霞 35069
科技处
2023年11月21日
各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200号)要求,省科技厅现组织项目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南情况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一批项目设立19个指南方向,支持14个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和多边合作机制开展科技合作,拟支持项目数约202个,国拨经费总概算6.5315亿元人民币。每个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3年。项目不下设课题(指南方向2.1除外)。
“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一批港澳台项目设立1个指南方向,支持项目数15个左右,国拨经费总概算3000万元人民币。项目不下设课题。
二、申报流程
请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service.most.gov.cn/),填写并一次性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省科技厅作为推荐单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在受理项目申报后,组织开展形式审查及项目评审工作。
三、受理时间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一批项目(指南方向2.1除外)网上填报申报书受理时间:2023年11月1日8:00至2023年12月20日16:00。省科技厅将于2023年12月27日16:00前完成组织推荐。
指南方向2.1的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4年1月5日8:00至2024年2月22日16:00。省科技厅将于2024年2月29日前完成组织推荐。
四、联系方式
1.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2.“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
010-68598010,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
010-68598075,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3.校科技处:
张玉霞,0311-87935069
附件: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200号)
科技处
2023年11月14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管理办法》,为加强学科发展战略研究,优化地球科学前沿布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地球科学部现公开发布2023年度第2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告。
一、定位及资助范围
本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用于资助与地球科学发展相关的战略与管理研究、学术交流、科学传播等活动。包括以下3种类型:
1. 2024年度在华举办的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和基础研究短期人才培训活动(下文简称“会议培训类”项目);
2. 依托地球科学领域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或国家重点实验室开展的面向中、小学生的科学传播和普及活动(下文简称“科学传播类”项目);
3. 地球科学下属7个分支学科体系化梳理战略研究(下文简称“战略研究类”项目)。这里的7个分支学科分别为地理科学(D01)、地质学(D02)、地球化学(D03)、地球物理学和空间物理学(D04)、大气科学(D05)、海洋科学(D06)和环境地球科学(D07)。
“会议培训类”项目平均资助强度不超过6万元/项,本期拟资助不超过5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中国科学家发起并主导的会议或培训活动。“科学传播类”项目平均资助强度不超过4万元/项,本期拟资助不超过5项。“战略研究类”项目平均资助强度不超过60万元/项,申请代码为D01-D07等7个学科的一级申请代码,本期每个学科拟资助不超过1项。
“会议培训类”“科学传播类”“战略研究类”项目的研究期限统一填写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资格及限项规定。
1. 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 资助期限不超过1年(含)的专项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3. “会议培训类”项目申请人在华举办的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应为国际学术组织发起的、有影响力的系列会议,项目申请人应为组委会主要成员,申请书电子版附件材料须包括国际学术组织授权举办会议的证明材料和依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正式批文(扫描件)。在华举办的短期培训活动,项目申请人应为组委会主要成员和主讲教师。
4. “科学传播类”项目申请人应为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核心成员或国家重点实验室正式成员,主要参与者中应包括来自中学/小学教育一线的教学/管理人员。以上信息必须在申请书中明确说明。
5. “战略研究类”项目选题应与地球科学部顶层设计和战略规划相匹配。
6. 上一年度或同一年度已获得过地球科学部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资助的负责人,不得连续申请同一类型项目。
(二)提交申请书。
1. 申请书报送日期为2023年11月26日至2023年11月29日16时。
2. 本专项项目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管理办法》、本项目指南和《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的相关内容。不符合管理办法、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申请人应在项目名称中明确申请的科技活动类型,采用“XXX类:XXX项目名称”的结构。申请书正文应与所申请的类型相对应。
“会议培训类”项目应包括:举办科技活动的背景和意义,组委会组成情况,活动的起止时间、参加范围、规模及潜在影响,重要报告或课程名称及其主讲人介绍,境外拟参会人员名单,预期成果等;
“科学传播类”项目应包括:举办科技活动的背景和意义,活动的起止时间、参加范围、规模及潜在影响,可行性分析,预期成果等。科技活动项目预期成果中必须包括与活动主题相关的调研报告或活动总结;
“战略研究类”项目应包括:国内外学科发展态势、社会需求、重点领域/方向、人才布局/团队、重要科技平台以及重大建议举措等。
若申请获得资助,调研报告或活动总结将是结题验收的重要材料。以上填写不正确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3)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选择“科技活动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科技活动项目”,申请代码1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地球科学部相应申请代码(以D开头的申请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4)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办法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5)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3.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本专项项目采用无纸化申请方式,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并及时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与之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信息系统中的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三)咨询联系方式。
1. 填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可联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信息中心协助解决,联系电话:010-62317474。
2. 其他问题,可咨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地球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联系电话:010-62327157,电子信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三、校内申报时间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2023年11月29日前将意向报至科技处,并于11月29日前在线提交申报书。
联系人 张玉霞 87935069
科技处
2023年11月14日
各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材学部拟资助“集成电路关键材料前沿探索”原创探索计划项目(具体指南见链接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0825.htm),请预申报人员登录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撰写预申请,于11月24日联系科技处报申报意向,提交后联系科技处审核。此项目采取预申请模式,自然科学基金委受理预申请并组织审查。审查结果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申请人,请注意查收邮件 。
联系人:张玉霞 87935069
科技处
2023年11年14日